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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文章来源:发表时间:2015年10月21日

 

 

为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实现单位人事管理的科学 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山西省事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晋人字[2008]111 号)、《山西省 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设置管理实施细》(晋职字[2009]9 号)、《新萄京3522cc印发山西省高等学校、中等 职业学校、中小学、幼儿园等教育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三个引导意见的通知》(晋人社厅发 [2009]108 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新萄京3522cc新萄京3522cc岗位设置方案核 准通知书》(晋人社事管函[2011]47 号),结合新萄京3522cc,制定本办法。
、指导思想基本原
(一)引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引导,坚持科学发展观,按照岗位设置科学、运行管理规范、职务能上能下、待遇能高能低的改革方向,建立适合学校各类人员特点的岗位 管理制度,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充分调动各类人员的积极性,促进学校各项事业全面发展。
(二)基本
1、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的原则;
2、坚持精简效能、高效运转的原则;
3、坚持按设岗、竞争上岗、按岗聘、合同管理的原则;
4、坚持依岗定薪薪变的原则;
5、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依办事的原则;
6、坚持积极稳妥、确保稳定的原则。
实施范围和对象
本单位正式在册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术人员,均适用本实施方案。
未经编制部门核编或组织人事部门正式办理手续的各类人员,参照本实施方案实行。
岗位设置结构比例
(一)岗位总量 学校岗位总量控制目标以上级主管部门核定新萄京3522cc的编制数为准。首次开展岗位设置与聘用时,岗位数原则上以现有在职在岗人员为基数,将现有人员按照岗位聘任条件聘任到相应等级的岗位。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新萄京3522cc核定岗位总量为 156 个,根据新萄京3522cc实际工作需要及现有人员状况,设管理岗位16 个,占岗位总量的10%;专业技术岗位 136 个(包括“双肩挑”岗位7 个,其中五 级职员岗位1 个,六级职员岗位2 个,七级职员岗位4 个),占岗位总量的87%;工勤技能岗位 4 个, 岗位总量的3%。三位结构比例为 10%、87%、3%。
(二)岗位类别及比例
岗位设置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三种
1、管理岗位指担负领导职责管理任务的工岗位。
2、专业技术岗位指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具有相应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要求的工作岗位。学校的 专业技术岗位分为教师岗位和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其中教师岗位是专业技术岗位的主体岗位。教师 岗位指具有教育教学、实习实训等工作职责和相应教师资格与相应能力水平要求的专业技术岗位; 其他专业技术岗位主要包括实验、图书资料、财务会计、工程、经济、卫生保健等具有教学辅助工作职责的专技术位。
3、工勤技岗位指承担技能操作和维护、后勤保障、服务等职责的工作岗位。
(三)各类位结构比例
1、管理岗位
设置管理岗位16 个(不包括双肩挑岗位),最高等级为 5 级职员。按单位机构规格、规模领导职数和内设机构的具体要求设置五级职员岗位3 个(含调研员 1 个),六级职员岗位1 个(含调研员1 人),七级职员岗位5 个,九级职员位6 个,十级职员岗位1 个。
2、专业技术岗位
设置专业技术岗位136 个,其中主系列岗位120 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总数的88%;辅系列岗位 16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总数的12%。最高等级为五级,依据核定的专业技术高、中、初位之间 24:45:31 的结构比例要求,从单位发展需要和人才队伍建设的要求出发,设置高级专业技术岗位33 个,中级岗位61 个,初级岗位42 个。其中,主系列设置高级岗位31 个,中级岗位55 个,初位34 个;辅系列高、中、初比例为 12:38:50,设置高级岗位 2 个,中位6 个,初级岗位8 个。
(1)高级岗位
设置专业技术高级岗位33 个。按照级、六级、七级岗位间 2:4:4 的结构比例要求,设置专业技术五级岗位7 个,六位14 个,七级岗位12 个。主系列:主系列高位31 个设置专业技术五级岗位7 个,六级岗位14 个,七级岗位11 个。辅系列辅系列高位2 个,设置专技术七级位1 个。
(2)中级岗位
设置专业技术中级岗位61 个。设置八级位19 个,九级岗位24 个,十级岗位18 个。主系列:主系列中级岗位55 个,专业技术中级岗位八级、九级、十级之间 3:4:3 的结构比例规定,设置八级岗位16 个,九级岗位21 个,十位18 个。
辅系列:辅系列中级岗位6 个,按照专业技术中级岗位八级、九级、十级之间 3:4:3 的结构比例规定设置级岗位2 个,九级岗位2 个,十位2 个。
(3)初级岗位
设置专业技术初级岗位42 个。设置十一级岗位21 个,十二级位18 个,十三级岗位3 人。主系列:主系列初级岗位34 个,按照专业技术初级岗位十一级、十二级之间 5:5 的结构比例规定,设置十级岗位21 个,十二级岗位18 个。辅系列:辅系列初级岗位8 个,按照专业技术初级岗位十一级、十二级之间 5:5 的结构比例规
定,设置十级岗位4 个,十二级岗位4 个。
3、工勤技能岗位
设置工勤技能岗位4 个。
最高等级为工勤技能二级岗位,依据工勤技能岗位二级、三级比例控制标准和现行工勤人员考 评、考核规定,设置二级岗位3 个,三位0 个,四级岗位0 个,五级岗位1 个。
岗位等级
1、岗位设置实行岗位总量、结构比例和最高等级控制,经上级主管部门核准后,要保持相对稳定,一般不得突破。
2、管理岗位分为 5 个级。即职员五级、六级、七级、九级至职十级。学校现行的处正职、处级副职、科级正职、科员、办事员依次分别对应管理岗位五至级职。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经学校批准,教学业务、教学辅助部门可由专业技术人员兼任,实行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的有关规定,不纳入管岗位资系列。 管理岗位人员兼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实行相应专业技术岗位工资的,原则上应以八级及以上
管理人员为主。八级以下管岗位,不设“双肩挑”岗位。
3、专业技术岗位为九个等级。高级岗位分 3 个级,即五至七级,其中副高级职务位为五至七级;中级岗位分3 个等级,即八至十级;初级岗位分3 个等级,即十一至十三级,其中十三级是员级岗位。专技术岗位职务名称结构比例、最高等级按现行专业技术职务聘有规定实行。
4、专业技术副高级五级、六级、七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 2:4:4,中级八级、九级、十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 3:4:3,初级十一级、十二级位之间的比为 5:5。
5、工勤技能岗位包括技术工岗位和普通工岗位,其中技术工岗位分为 5 个等级,普通工岗位不分等级。技师、高级工、中级工、初级工,依次分对应至五级工勤技岗位。
技术位名称及岗位等级
1、教师副高级岗位为高讲一级岗位、高讲二级岗位、高讲三级岗位,分别对应五至七级专业技术 岗位;中级岗位为讲师一级岗位、讲师二级岗位、讲师三级岗位,分别对应八至十级专业技术岗位;初 级岗位为助教级岗位、助教二级岗位,分别对应十一级、十专业技术岗位。
2、其技术位名称和岗位等级置参实行。
3、教师岗位最高设置五级岗位系列最高设置七级位,其专业技术岗位不设高级岗位。
岗位任职条件
岗位条件包括岗位基本条件和各类岗位聘用具体条件
(一)各类位的基本任职条件
1、遵宪法、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岗位所需专业、学历(学位)、能力或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各类位的具体条件
1、管岗位具体条件
(1)管理岗位的工作人员一般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其中六级以上管理岗位,一般应具有大学本 科以上历;
(2)受聘到五级管理岗位的员,须在级管岗位工作两年以上;
(3)受聘到六级管理岗位的员,须在级管岗位工作三年以上
(4)受聘到七级、八级管岗位的人员,须分别在八级、九级管理岗位工作三年以上;
体聘用条件《山西省业管理学校管理岗位聘实施细则》。
2、专业技术岗位具体条件
(1)受聘教师岗位的人员具有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高中教师资格)。其它专业技术岗位应具有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岗位职资格和其他有关条件
(2)具备现行专业技术职务聘条
(3)善于学习、有良好的师德修,教育思想端正;
(4)敬业爱岗、关爱学生严于律己、能团结作;
(5)受聘至业课教师岗位的人具备相关的实践操作技能和实践教学技能
(6)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内部不同等级岗位聘用条件,根据岗位的职责任务、专业技术 水平、教学能力及教学成果等因素综合确定。其中在任职年限上,聘用专业技术高一级岗位须在本层 级下一级岗位工作三年以上;《山西省工业管理学校技术位聘实施细则》
3、工勤技岗位具体条件
(1)受聘到二级工勤技能岗位的人员,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岗位工作满 5 年,通过技师技术等级考评;
(2)受聘到三级、四级工勤技能岗位的人员,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岗位工作满 5 年,并分别通过高级工、中级工技术等级岗位考核;
(3)受聘到五级工勤技能岗位的人员,须学徒、见习期满,通过初级工技术等级岗位考核后,可聘到工勤技能五级岗位工作。体聘用条件《山西省业管理学校工勤技能岗位聘用实施细》。
(三)转岗条件
1、专业技术岗位人员转聘到管理岗位的一般条件专业技术八至十级可转聘到七级及以下管理 岗位;专业技术十一至十二级可转聘到九级及以下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十三级可转聘到十级管理岗位技术人员转聘到管岗位后(不含“双肩挑”岗位),解聘专业技术职
2、工勤技能岗位人员转聘到管理岗位一般条件:工勤技能岗位二级人员可转聘到七级普通管理 岗位;工勤技能岗位三级人员可转聘到九级普通管理岗位;工勤技能岗位四级人员可转聘到十级普 通管理岗位。
3、原管理人员、工勤技能人员被首次聘用到专业技术岗位时,原管理人员只能聘用到相应层级内的最级;原工勤技能人员不得高于十一级。
4、对距规定退休年龄不足 5 年的工勤技能岗位人员,原则上不允许转聘到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
岗位聘用和管理
(一)编制岗位说明书
根据岗位设置及职责任务,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情况,按一岗一书制定规范的具体岗位说明书,明确岗位的名称、职责任务、工作标准、任职条件等。
(二)岗位聘用程序
严格按照《山西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晋人字[2008]111 号)和《山西省事业单位 工作人员竞争岗暂行办法》(晋发〔2006〕67 号)文实行,具体按以下程序开展人员聘用工作。
1、公布岗位。学校公布拟聘岗位及其岗位职、聘用条件等。各科室负责制岗位说明书(包括单位名称、岗位名称、岗位等级、工作职、工作任务、工作标准、任职条件岗位资待遇等)。
2、申请应聘。应聘者向学校提出书面应聘申请,并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其应当包括对履行岗 职责的承诺、完成工作目标的计划等)。符合岗位聘用条件的人员报名,按应聘岗位类别填写竞聘 考核表。“入轨”阶段填写《事位岗位聘用请表》,规范后填写各类人员岗位聘用考核表。
3、资格审核。学校对应聘人员的聘用资格和基本条件进行审核,并将审查同意参加竞聘者名单进行公告。
4、实施竞聘。各类人员按竞聘岗程序和方法组织,确定拟聘人选。
5、确拟聘。各类人员按分类层级权限级上报拟聘员名单。
6、学校终。学校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导组据各聘用工作组考核、推荐、提名讨论决定聘用人选。
7、聘用公示。聘用名单需公示 5 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有异议者,书面、具名将意见提交学岗位聘任申诉受理工作组,由岗位聘任申诉受理工作组审核后,按规定程序提请学校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领导组复议。
8、签上岗。学校法人与受聘人员签订岗聘用合同
(三)签订聘用合同
1、各类人员岗位聘期为三年。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三年的,聘用期限截止于退休年龄之月。在聘期内除职务(职称)晋升及学校岗位调整外,原则上不再受聘于新岗位,聘任新岗位的截至期限与一般的聘用期限相同
2、学校与受聘人员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聘任合同。在已签订的服务期合同期限内的聘用合同仍然有效
3、聘用合同的续聘与解聘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政策及学校相关文件规定实行。
(1)各类岗位的聘用合同内容包括岗位职责要求、工作目标、工作条件、工资福利待遇、岗位纪律、合同期限、合同变更以及违反合同的责任等内容。
(2)聘用合同期满前,学校按国家有关规定和受聘人员的履职情况认真考核,及时做出续聘、岗位调整或解聘的决定
(3)聘用合同期限内调整岗位的,应当对聘用合同的相关内容做出相应变更。聘用合同的变更、续订和解除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政策和学校相关文件实行。
4、所有在编正式工作人员,均按现聘职或岗位进入应等级的岗位。拒不竞聘和未予聘用的,应按规定予以辞聘,并将其人事关系和个人档案转入人才市场。学校在册但长期不岗人员,须回校参加岗位竞聘,否则按有规定予以辞退或解聘
5、双岗聘用人须实岗考核。兼职人员聘用合同书中,所聘岗位填其主体岗位,同时对所兼 任其他岗位要明确标注和说明;确定兼职人员的工资待遇,以其主体岗位为依据。
6、经学校批准确定聘用岗位和实行工资系列后,在一个聘期内,个人不得再提出更改。
(四)岗位聘用管理
1、学对各类岗位实行级分类管理。
(1)六级以上管理岗位按干部管理权限由级部门实施管理。七级至十级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聘用工作由学校岗位设置及聘用工作领导组负责审核、聘用。
(2)管理岗位七级至十级岗位日常考核、评议、推荐与管理由管理岗位设置工作组负责,提出管 理岗位聘用意见后报学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领导组审、聘用。
(3)专业技术五级至十三级岗位日常考核、评议、推荐与管理由专业技术岗位设置工作组负责, 提出专技术位聘用意见后,报学校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领导组、聘用。
(4)工勤技能二级至五级岗位日常考核考核、评议、推荐与管理由工勤技能岗位设置工作组负责,提出工勤技能岗位聘用意见后,报学校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领导组核、聘用。
2、学校对各类岗位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学校事业发展需要,由学校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领导组提出岗位设置调整方案。
3、严格按照三大类岗位进行管理,各类岗位的人员不得随意调整岗位。在有校内招聘计划或有 空缺岗位、符合相应岗位职条件、履行规定的聘任程序并经学校同意后,方可晋升或转岗。
(五)岗位聘用考核
1、岗位聘用考核分为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所有获聘上岗人员都要进行年度考核,确定年度考核等级。专技术人员以聘期考核为主,年度考核为辅,年度考核力求简捷、实效。
2、聘期考核内容为合同中约定聘期内应完成的任务,其中专业技术人员、工勤技能人员分别完成的教学科研、生产服务保障应不低于上岗条件,按聘期考核细则中的有关规定实行。
八、首次岗位聘用现有员入轨办法
(一)按现聘岗位进入应的岗位等级
1、管理岗位按现聘职务级别直接对五至级管岗位。
2、专业技术岗位人员按照现聘职务在本层级内按考核条件进入相应的岗位等级,具备资格条件的未聘人员不在入轨范围。
首次设聘用则:
(1)基本条件:专技五级岗位须在副高级岗位上任职满 9 年,专技六级岗位须在副高级岗位上任职满 6 年专技级岗位须在级岗位上任职满 6 年,专技九级岗位须在中级岗位上任职满 3 年。
(2)优先条件:满足基本条件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三年的人员可优先聘用
(3)排序方法:在具备基本条件后,先聘任符合优先条件人员,然后根据现职聘任年限长短进行 排序并按照各核准岗位设置数量聘任,若出现聘任年限相同者,类推比对中级和初级职务的聘任时 间,若出现聘任年限再相同者,继续比对教龄,若出现教龄再相同者,继续比对年龄,年龄大者优先。如取得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未被聘用者,可直接聘用在下一层级高级岗位。
3、现聘工勤技能人员按照岗比例直接工勤技能岗位。
首次设聘用则:
(1)基本条件:取得位工人技术等级资格证书。
(2)排序方法:在具备基本条件后,根据现职聘任年限长短进行排序并按照各核准岗位设置数量 聘任,若出现聘任年限再相同者,继续比对工龄,若出现工龄再相同者,继续比对年龄,年龄大者优 先。
(二)首次聘用时,可保留现聘岗位工资待遇。其中:专业技术人员在原岗位层级最低等级上聘 用,工勤技能人员在原层级等级上聘用。
(三)转聘用应在岗位有空缺的情况下,按照规定条件程序,经学校和级部门核准进行。
(四)管理岗位人员兑现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工资问题。首次岗位聘用即“入轨”阶段,可以聘用专 业技术岗位,保持专业技术工资待遇不变,也就是保持本人的工资待遇不降低,但是这些人员只能聘 到现聘岗位层级的最低级上。
(五)2006 年7 月1 日以来已办理退休手续的专业技术人员,可按照其退休时的职务,比照相应 岗位等级条件,重新确定其岗位等级及相应岗位工资待遇,以其薪级工资和重新确定的岗位工资核 定退费。新的退休费标准从兑新的岗位工资的当月起实行。
(六)首次实施岗位设置管理时,岗位等级发生变动的人员,经上级部门批准后实行新聘岗位兑现工资待遇岗位设置完成后,正常发生岗位等级变动,从变动的下个月起开始兑现工资。
(七)首次聘用以2011 年12 月31 日作为计算任职年限的截止时间。退休人员任职年限计算到退休之月为止。任职期内停薪留职人员停薪年限不计算为任职年限。
九、组织领导为加强对岗位设置和聘用工作的组织领导,保证各项任务的顺利实施,决定成立新萄京3522cc岗位设置和聘用工作组织机构: 学校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导组 负责审核学校岗位设置及岗位聘用实施方案,负责组织实施学校各级各类岗位聘任的领导工作负责决策岗位聘任工作的其他问题。
     组 长:校长、书记
     副组长:副
     成 员:校办主任、工会主席、党办主任
学校岗位设置及聘用工作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和监督组,办公室设在学校办公室,负责各类人员 岗位设置与聘用的统一协。包括专业技术位(教师、教辅、辅系列)、管理岗位、工勤岗位监督组 设在学校纪检监察室,负责监督整个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进行。切实保障学校各项 岗位设置与聘用制度的贯彻落实。
、争议与处理
1、应聘者对聘用程序、聘用结果等有异议的,有权向学校岗位设置及聘用工作领导组提出书面申诉或议要求,学校岗位设置及聘用工作导组到申诉后应及时研究处理并回复意见。
2、申诉者对回复意见或处理结果有不同意见的,可向学校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学校 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在接到调解申请后,应进行调查了解,并组织相关部门与当事人进行调解,及时 将调解见通知争议双方。
3、经过本办法规定的相应程序处理后,当事人对争议处理结果仍有异议的,可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省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一、附
1、本方案须广泛听取职工的意见并经党政领导班子集体讨论通过,报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定实施;
2、本方案自 2011 年11 月10 日文件下发之日起实行,由岗位设置和聘用工作导组负责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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