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顶岗实习管理制度
学生顶岗实习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为了规范学校顶岗实习工作,使顶岗实习达到预期效果,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顶岗实习的主要目的是使学生把所学专业常识、专业技能,运用到实际工作中,锻炼提
高工作能力。通过顶岗实习,全方位了解专业和职业,达到从业基本要求,实现就业零适应期。
第二条 顶岗实习原则上安排在最后一学年进行,实习时间一般不得少于半年。根据或用人单
位的实际,对顶岗实习时间进行适当调整,但一般应在最后一学年进行。
第二章 组织与领导
第三条 顶岗实习工作由就业办管理,成立相应的顶岗实习工作管理机构,负责顶岗实习工作的引导、管理和实施,保障顶岗实习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四条 全校顶岗实习工作的管理,主要职责是审核各班的顶岗实习工作计划;检查考核各班 顶岗实习计划的落实情况、管理质量并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组织全校顶岗实习工作经验交流;保证实习经费;研究解决顶岗实习管理中的问题;积极推动校企合作,协助新萄京3522cc联系和落实顶岗实习单位;督促、协助统一办理顶岗实习期间的学生安全保险;研究解决新萄京3522cc校外实习基地管理机构人员和 聘请的实习单位技术骨干、能工巧匠等兼职引导教师的管理和报酬问题;着力推进以就业为目标的 顶岗实习工作。
第五条 就业办成立由各班班主任为组长的顶岗实习工作小组,负责本班顶岗实习工作的组织 和实施。主要职责是按照专业培养目标要求,组织制(修)订《毕业实习报告书》格式,选派顶岗实习指 导教师;落实顶岗实习单位;在实习经费保证的条件下积极对顶岗实习过程进行监督检查;组织顶岗 实习成绩考核和工作总结。
第六条 就业引导办公室具体组织和实施顶岗实习工作,各班主任为引导教师。引导教师的主要职责是引导学生完成顶岗实习计划并达到预定质量要求;负责与顶岗实习单位联系,了解学生的实习情况;到顶岗实习单位或通过巡回检查、网络及电话联系等,引导解决学生实习过程中的各种问 题;引导学生完成顶岗实习;评定学生顶岗实习成绩;负责顶岗实习学生的日常管理和总结。
第三章 管理过程
第七条 学生顶岗实习单位主要由学校就业引导办公室联系。个人联系实习顶岗单位需填写《顶岗实习审批表》,经学校就业引导办公室及班主任同意并办理相关手续。
第八条 落实顶岗实习单位时,应根据专业培养方案的要求,选择与专业核心能力相关的实习单位,做到专业与岗位对口。
第九条 学生应与实习单位签订协议,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以保障实习单位的利益和实习学生的合法权益。
第十条 学生在顶岗实习期间,应认真作好工作记录,顶岗实习结束时应以企业为主对学生工 作技能和实绩进行考核评定。
第十一条 学生顶岗实习期未满,原则上不得擅自离开或调换实习单位,个别学生确因特殊情况,需中途调换实习单位,需经学校就业引导办公室和原实习单位同意并履行相关手续,否则取消毕业资格。
第十二条 顶岗实习结束后学生应及时将《毕业实习报告书》交引导教师,引导教师结合实习单位的鉴定最终汇总学生的实习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