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论著及科研成果奖励办法
论文、论著及科研成果奖励办法
一、目的
为了鼓励广大教职工积极进行教育教学研究和科学研究,不断提高学术水平和科研能力,浓厚新萄京3522cc学术氛围,促进整天办学水平和教学质量的提高,扩大学校的知名度,特制定本奖励办法。
二、论文、论著奖励标准
(一)论文
1、公开发表论文
(1)国家级期刊上发表的论文,奖励 500 元 / 篇;
(2)省部级期刊上发表的论文,奖励 200 元 / 篇;
(3)其他公开出版物、增刊、专刊及论文集上发表的论文,奖励 50 元 / 篇。
2、获奖论文
(1)国家级一、二、三等奖的论文每篇分别奖励:300 元、200 元、100 元。
(2)省级一、二、三等奖的论文每篇分别奖励:200 元、100 元、50 元。
(二)教材
1、经学校同意编写出版的教材
(1)国家统编教材,主编、副主编、参编分别奖励:2000 元、1000 元、500 元;
(2)省级统编教材,主编、副主编、参编分别奖励:1000 元、500 元、300 元;
2、经学校同意参加评选并获奖的教材
(1)国家级优秀教材奖,主编、副主编、参编分别奖励:4000 元、2000 元、1000 元;
(2)省级优秀教材奖,主编、副主编、参编分别奖励:2000 元、1000 元、500 元。
3、专著
(1)国家级出版社出版的专著,奖励 3000 元;
(2)省级出版社出版的专著,奖励 2000 元。
4、校本教材
教师编写经校考评委员会认定,在校内使用的教材奖励 2000 元。
三、科研成果奖励标准
1、获奖科研成果
(1)国家级成果:一等奖 10 万元 / 项,二等奖 5 万元 / 项,三等奖 3 万元 / 项。
(2)省部级成果:一等奖 5 万元 / 项,二等奖 3 万元 / 项,三等奖 2 万元 / 项。
2、科研项目
(1)国家级鉴定:奖励 5 万元 / 项;
(2)省部级鉴定:奖励 3 万元 / 项;
(3)市级鉴定:奖励 2 万元 / 项。
四、奖励程序
凡符合奖励条件的论文、论著及科研成果,由教职工本人到教育研究室领取《山西省工业管理学 校论文、论著及科研成果奖励申报表》,填写并经所在科(部)审查、评议后,提交原件及复印件,报教育研究室,经校考评委员会审核、认定,教育研究室汇总,将名单及金额报校领导审批,公示一周,无异议后发放。
五、说明
1、科研成果须经学校立项,论文、论著、科研成果要求署本校名称;以个人名义完成,不予奖励。
2、论文、论著、科研成果多人合作,奖励金额基数不变,分配比例按署名顺序确定。2 人合作,排名第一 70%,第二 30%;3 人及 3 人以上合作,第一 60%,第二 25%,第三 15%;排名第四及以后者不予奖励。
3、同一论文、论著、科研成果不重复奖励,只发给最高级别相对应的奖金。
4、论文、论著必须与编辑的专业或岗位工作性质一致。
5、奖励只限于本学年的论文、论著及科研成果,逾期不补。
6、获得奖励的教职工,学校在评优、评先、职称晋升等方面优先考虑。
7、弄虚作假者,经核实取消奖励,情节严重者给予处分。
8、本办法自 2007 年 4 月 1 日起试行,校考评委员会负责说明。